化工設備要具有以下性能:
(1)要具有與生產裝置的原料、產品、中間產品等所處理物料性能、數量、工藝特點、生產規模等相適應; (2)一套生產裝置,無論連續和間歇生產,都是由多種多臺設備組成,因此要求化工設備彼此及與其他設備之間,設備和管道、閥門、儀器、儀表、電器電路等之間要有可靠的協同性和適配性; (3)要求化工設備對正常的溫度、壓力、流量、物料腐蝕性能等操作條件,在結構材質和強度要有足夠的密封性能和機械強度。對可能出現的不正常,甚至可能出現的極端條件要有足夠的經受和防范、應急和處置能力; (4)無論是連續或間歇化工生產裝置都需要長期進行操作使用。因此要考慮化工設備磨損、腐蝕等因素,要有足夠長的正常使用壽命; (5)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同時要優化化工設備的材質、選型、制造費用,效率和能耗。